本公告乃由正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巿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於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0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有其他资料所作的初步审阅,预计本集团於2020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净利润,将较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超过55%显着增长。
基於本公司的现有资料,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未经审核综合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是由於(1)本集团在管物业总建筑面积增加;及(2)非业主增值服务及社区增值服务的收益增加。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2020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有关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的初步评估而得出,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审阅或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因此,上述资料或会有所调整,并可能与本集团於2020年度之实际全年业绩(预计将於2021年3月根据上市规则刊发)存在差异。倘本公司2020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内将予披露的财务资料详情与本公告所载资料有任何差异,概以本公司2020年度全年业绩公告为准。务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届时细阅本集团2020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