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聘任马彦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个人简历马彦红,女,1969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工程师。曾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店广场商品部副主任、精品服饰商场商品部经理、招商部品牌经理、国际名品卖区经理助理、会员部副部长、运动服饰卖区经理、会员部部长、招商部部长、国际化妆品卖区经理;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