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集团”)于 2021年 3 月 16 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送达的(2021)中国贸仲京字第 011185 号《V20210356号合资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及申请人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管理公司”)的《仲裁申请书》。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与武商集团合资合同争议为由,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向贸仲委提起仲裁请求,贸仲委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受理该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案基本情况
申请人:国际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铜锣湾告士打道 311 号皇室堡 28
楼 2801&2802A 室
被申请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 690 号
申请人国际管理公司向贸仲委提出仲裁请求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损失人民币 337,225,542.91 元。计算方式:以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2011、2012、2013 三年月均利润为标准,申请人损失相当于 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9月(共 33 个月)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预期利润的 49%;损失=(2011 年利润/12+2012 年利润/12+2013 年利润/12)/3×33×49%=337,225,542.91 元。
2、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00,000.00 元。
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武广公司由武商集团与国际管理公司合资组建,成立于1993 年 12 月 29 日,合资期限为 20 年,于 2013 年 12 月 29 日到期。注册资本 2100 万美元,其中:武商集团出资 1071 万美元,占总股本的 51%,国际管理公司出资 1029 万美元,占总股本的
49%。武广公司主营为商业零售,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武商集团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武商集团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