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拟下调“18万科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公司初步意向下调本期债存续到期后 2 年(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的票面利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发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8 万科 01”),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回售支付工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其存续期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2018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 8 日)票面利率为 4.05%,在债券2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初步意向下调本期债存续到期后 2 年(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调整幅度请以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为准。

三、本次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说明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公司据此可以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次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安排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本期债券投资人对发行人下调“18 万科 01”票面利率有任何建议,请于 6 月 25 日前通过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式与发行人或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并沟通回售意愿。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将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