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6 月 2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
滨江控股之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杭州普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共同投资及控制的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7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72号”),于2021年6月2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3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
于2021年6月2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3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6 月 2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
滨江控股之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杭州普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共同投资及控制的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7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72号”),于2021年6月2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3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