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因泰宁华府合作纠纷 将对星越房地产及其担保方就债权进行追偿

星越房地产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广州阀门公司合作投资款 203,170,000.00 元,利润分配款 11,089,365.00 元,补偿款
894,506.63 元,合计 215,153,871.63 元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公司”)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越房地产”)于 2018 年 7 月 3 日签订的共同合作开发“泰宁华府”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GZHFM-ZHQXY2018.07.03-01)》及相关补充协议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到期。

星越房地产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广州阀门公司合作投资款 203,170,000.00 元,利润分配款 11,089,365.00 元,补偿款
894,506.63 元,合计 215,153,871.63 元(以下简称“应付款项”)。截至 2021 年 6月 30 日广州阀门公司尚未收回上述款项。

 

应收“星越房地产”债权的进展情况,广州阀门公司已向星越房地产及其担保方(孙岭山、杨成杰、陈清平、兴宁市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发函要求对方按期偿还合作投资款及相关款项,对方提出以泰宁华府剩余房产及星越房地产实际控制人陈清平控制的资产抵偿债务,但由于双方对抵债资产价值存在较大分歧,暂未达成一致。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广州阀门公司尚未收回上述款项,广州阀门公司与星越房地产及其担保方目前仍保持正常联系,相关方尚需时间对抵债资产价值等事项进一步协商确认。后续广州阀门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对星越房地产及其担保方就上述债权进行追偿,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相关进展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对“泰宁华府”项目投资款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60,314,100.00 元。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对逾期债权进行追偿,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有关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