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戚金兴先生的通知,戚金兴先生于 2021 年 7 月26 日、27 日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5,16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6%
戚金兴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7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 72 号”)和戚加奇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413,012,872 股、37,600,000 股和 31,040,000 股,本次增持前,戚金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元享 72 号和戚加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48,081,7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40%。本次增持后,戚金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元享 72 号和戚加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53,251,472 股,占公司总股本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