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祥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子公司为「本集团」)自愿作出,以让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了解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
本公司谨就关注到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宋都公司」)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临2021-080号《关於回覆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该公告」)作出澄清。於该公告中,宋都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杭州绍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放弃已竞得的杭政储出[2021]8号地块(「运河新城地块」)土地使用权并被没收人民币5,000万元预约申请保证金一事归咎於本集团。
在宋都公司竞得运河新城地块後,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未与宋都公司及附属公司签署任何协议或文件。运河新城地块系由宋都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支付预约申请保证金并单独竞得,在竞得後又决定放弃,导致被没收人民币5,000万元预约申请保证金。
於宋都公司作出该公告後,本公司的名誉现受影响。本公司将就蒙受的任何损害保留向宋都公司启动法律程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