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旅游文化集团(「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i)蔡贤安先生(「蔡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ii)徐晓亮先生(「徐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iii)潘东辉先生(「潘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8月18日起生效。
委任蔡贤安先生为执行董事董事会谨此宣布,蔡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2021年8月18日起生效。
蔡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蔡先生,38岁,目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负责监督本集团会计及财务管理以及制定本集团的业务规划、战略及重大决策。
蔡先生,在企业及投资银行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在加入本公司之前,彼於2015年至2021年期间供职於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最後担任职务为亚太区房地产及酒店投资银行业务董事、负责人员及保荐人主要人员。於2005年至2015年期间,蔡先生先後供职於星展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及星展亚洲融资有限公司,最後担任职务为机构银行部副总裁。
蔡先生於2005年於香港中文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并於2012年於英国剑桥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蔡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协议,自2021年8月18日起计为期三年,并可由任何一方发出三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是次委任须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大会上退任及重选,并须遵守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之轮值退任及合资格重选连任规定。作为高级管理层成员,蔡先生有权收取年薪2,400,000港元,并合资格收取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建议并由董事会参考其职务及职责、现行市况及本公司薪酬政策条款而厘定的酌情花红。蔡先生亦合资格收取酌情奖励。蔡先生不会在上述酬金之外再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