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奥到家:董事会议决将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维伦撤职

董事会现由四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叁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维伦先生(「张先生」)自2021年5月起已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而未经董事会特别批准缺席,亦无委任任何替任董事代其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本公司已与其失去联繫。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第86(3)条,倘董事(其中包括)未经董事会特别批准而连续六个月缺席董事会会议,且其替任董事(如有)于该期间并无代其出席会议,而董事会议决将其撤职,则该董事须离职。

考虑到张先生未能履行彼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根据细则第86(3)条,已按董事会决议案(「决议案」)于2021年11月11日撤去张先生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通过决议案后,张先生终止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监督董事会并向其提供独立意见。由于董事会由合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张先生)组成,于张先生缺席期间,彼之工作已由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而董事会确认,董事会之职能或本集团之业务营运并无因张先生缺席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张先生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董事会现由四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叁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董事会并不知悉张先生与董事会之间有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张先生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任何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委员会成员变动

继张先生于2021年11月11日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彼不再担任(i)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ii)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及(iii)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自2021年11月11日起,(i)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安心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ii)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家良先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及(iii)提名委员会成员人数由四名减至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