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券持有人就债务重组相关问题解答

拟出售公司通过债务置换方式承接,即“置换带”清偿条件

2021 年 10 月 8 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公告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临 2021-074 号公告),披露了《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以下简称“《债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债务重组计划》披露后,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公司及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债委会”)积极沟通和推动金融机构债权人对《债务重组计划》反馈意见,认真解答回复各类问题。现就公司债券持有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债券的偿付方式:对于 15 华夏 05、16 华夏 01、16 华夏 02、16 华夏 04、16 华夏 05、16 华夏 06、16 华夏债、18 华夏 01、18 华夏 02、18 华夏 03、18 华夏 04、18 华夏 06、18 华夏07、19 华夏 01 共 14 只公司债券,将采取如下方式偿付:
(一)现金偿付+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展期清偿的方式进行综合偿付:1、现金偿付,即“兑”偿付方式:华夏幸福通过出售资产回笼资金,现金偿付比例约为 30%-40%。
2、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即“抵”清偿方式:华夏幸福以持有型物业资产设立信托计划并以信托受益权份额偿付部分债务,偿付比例约为 10%-20%。信托计划期限初定为 8 年;在信托计划到期前,由受益人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决议是否对信托计划期限予以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 3 年。
3、剩余 40%-60%的部分由华夏幸福展期偿付,即“接”清偿方式: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 8 年期满,如公司债券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展期届满后,根据企业后续经营情况,可协商直接清偿或继续展期。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 2.5%,利随本清。
(二)拟出售公司通过债务置换方式承接,即“置换带”清偿条件:可选择拟出售公司有条件承接其债权,具体承接条件由债权人与相关资产收购方及公司另行协商确定;
清偿效果:以“置换带”方式清偿的部分债权本金,不再适用第(一)项清偿方式,剩余债权本金仍按第(一)项清偿;期限调整:置换后债务本金期限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 5 年期满,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
利率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 3.85%。

风险提示:1、目前《债务重组计划》尚处于金融债委会表决阶段,如果金融债委会表决通过,公司或受托管理人将召集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债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届时,对于已加入金融债委会的持有人,原则上应在持有人会议上对《债务重组计划》投出同意票。
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后,公司将启动与债券持有人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对于不同意《债务重组计划》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不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另行主张权利。
3、公司债券的交易方式可能根据债务重组工作的实施进展需要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