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22年1月4日,成都瀚维(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子公司)与厦门辰轩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成都瀚维已同意出售,而厦门辰轩已同意收购目标公司33%股权,总对价为人民币194,895,187.07元。
于本公告日期,成都瀚维(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子公司)、成都和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独立第叁方)及成都市保丰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独立第叁方)分别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33%、34%及33%。
于出售事项完成后,估计本公司将于出售事项录得亏损(除税前)约为人民币78.4百万元,即目标公司33%股权的总对价人民币194,895,187.07元与目标公司33%股权于2021年12月1日的账面值约人民币273,282,000元的差额。本集团因出售事项将录得的实际收益或亏损须经本公司核数师进行最终审核。本集团拟将出售事项的销售所得款项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进行出售事项的理由及裨益,本集团是不断壮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专注于开发及销售住宅物业。本集团的总部位于上海,已在长叁角地区及成渝都市圈建立业务据点。
目标公司主要持有湖光里院项目。本公司预期,出售事项将改善本集团的资产週转率并产生额外现金流入作一般营运资金。
基于上述,董事认为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