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阳光城”(证券代码:000671)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3 月 2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相关说明与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后续可能发生被动减持及冻结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被动减持及冻结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境内公开市场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未能按期支付境外债券利息及足额偿付加速到期债券的本息,可能触发境内其他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该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公司后续可能因债务相关问题面临进步的诉讼、仲裁导致公司资产存在被法院冻结等的情形的发生,公司将积极关注该类事项,与相关人沟通,争取妥善解决,以维持公司经营的稳定。
(四)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