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满足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计划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等。本项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概况
1、发行主体: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具体根据监管政策确定注册品种;
3、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
4、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将根据最终
监管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综合成本:以每期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为准,预计不超过我司年度融资计划的成本额度;
8、担保安排:无担保;
9、决议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我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具体事宜。
三、审议程序
我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获得我司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尚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