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阳光城董事会发布董事会人员调整公告。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选仲长昊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同意,公司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5月 10 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0,457,4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0%)提名仲长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届满。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刘持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同意,公司董事局提名刘持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持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届满。
本次增选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简历
1、董事候选人仲长昊,男,1981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5 年 7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务总监,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律部/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起任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兼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
仲长昊先生与持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未有关联关系,未持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持金),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厦门大学物理学学士(1985年)、美国孟菲斯大学物理学硕士(1990年),哈佛大学商学院MBA(1997年)。曾任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爱立信中国学院创办人及首任院长、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香港H股上市公司)独立监事。现任北京泛太平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并兼任中国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人寿集团国际战略委员会委员、厦门国际信托公司独立董事、哈佛大学商学院北京校友会创会主席等职务。
刘持金先生与持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未有关联关系,未持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