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控股:林中、林伟及林峰增持2734000股

控股股东於合共4,886,676,333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5.58%。

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获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统称「控股股东」)告知,彼等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至本公告日期透过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在公开市场购买合共2,734,0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以增持彼等於本公司的股权,总代价约为10,610,600港元(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紧随上述增持本公司股权後,控股股东於合共4,886,676,333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5.58%。

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未来前景充满信心,并可能考虑日後於适当时候进一步增持彼等於本公司的股权,惟须遵守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