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地块项目公司的议案》。
1、在杭州市拱墅区成立项目公司“杭州滨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杭政储出[2022]6 号地块的开发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壹亿元,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20%,杭州缤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80%。
将《出让合同》中的受让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滨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出让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杭州滨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在杭州市拱墅区成立项目公司“杭州滨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杭政储出[2022]5 号地块的开发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壹亿元,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项目
公司股权比例 20%,杭州缤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80%。
将《出让合同》中的受让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滨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出让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杭州滨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在杭州市西湖区成立项目公司“杭州滨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杭政储出[2022]4 号地块的开发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壹亿元,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20%,杭州缤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80%。
同意将竞拍获得的杭政储出[2022]4 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编号:3301002022A21033)的受让人调整至杭州滨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相应的权利义务 100%调整至项目公司。
4、在杭州市上城区成立项目公司“杭州滨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杭政储出[2022]1 号地块的开发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壹亿元,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20%,杭州缤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80%。
将竞拍获得的杭政储出【2022】1 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编号3301002022A21030)的受让人调整至杭州滨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相应的权利义务 100%调整至该项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