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林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6 人,鲁君四先生、王亚康先生和赵杨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免去鲁君四先生董事长职位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原因,董事会免去鲁君四先生公司董事长职位,并将择期重新选举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林强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连续高效运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推举公司董事、总裁林强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新任董事长产生时止。表决情况: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格力地产:全票赞成 免去鲁君四公司董事长职位
表决情况: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