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8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前将相关核实情况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积极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 5 月 20 日、6 月 3 日、6 月 18 日、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2022-055、2022-060、2022-062)。
截至目前,对《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前回复《问询函》。公司后续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