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赵立民先生的书面辞呈。赵立民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将继续履职至选出新任董事长之日。
赵立民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在任职董事长期间,赵立民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赵立民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奉献表示忠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经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石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 2024 年 1 月 17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