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4 月 20 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 2 家房地产板块子公司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同日,公司下属 7 家房地产板块子公司天津松江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正式被法院宣告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上述 7 家破产清算子公司及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共 8 家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与房地产业务相关的收入主要为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租金收入。现将 2022 年半年度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简报公告如下:
公司 2022 年 1-6 月项目情况:
公司没有新增房地产项目,未有完成竣工项目。
公司 2022 年 1-6 月销售情况:
2022 年 1-6 月,公司没有房地产项目签约销售情况。
公司 2022 年 1-6 月房屋出租情况:
2022 年 1-6 月,公司房地产出租总面积为 3.22 万平方米,取得的租金总收入为 715.0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