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回购股份达到总股本1%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026.63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 股股份 2,4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85%,购买的最高价为 3.42 元/股,最低价为 3.1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026.63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