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为百盛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之初步审阅及评估,本集团将于本年录得年度亏损约人民币415.0百万元(「该亏损」)而于二零二一年同期则录得年度亏损人民币170.6万元。
该亏损主要归因于COVID-19冠状病毒疫情在中国再度爆发以及在本年内相关的防控隔离措施对于本集团业务的影响。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根据本集团本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于本公告日期现时可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本年的经审核财务表现之详情将在全年业绩公告中披露,预期将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底前刊发。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