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截至2023年4月30日止四个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连同其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295.9亿元,而相应的已售建筑面积约228.5万平方米。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郝恒乐先生、王全辉先生、林戈先生及张子良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何剑锋先生及赵军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谭劲松先生、欧阳伟立先生及陆琦先生。
已售建筑面积约228.5万平方米
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截至2023年4月30日止四个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连同其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295.9亿元,而相应的已售建筑面积约228.5万平方米。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郝恒乐先生、王全辉先生、林戈先生及张子良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何剑锋先生及赵军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谭劲松先生、欧阳伟立先生及陆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