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得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三建”)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况。
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南通三建发出《关于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轮候冻结事项的问询函》,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收到南通三建出具的《关于我司持有特发服务股份轮候冻结事项的回复》。
在南通三建出具的《关于我司持有特发服务股份轮候冻结事项的回复》中,根据其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初步沟通,冻结上述股权对应的案件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南通三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基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2022)鲁 02 民初 213 号、(2022)鲁 02 执 1332 号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南通三建持有公司的股份,该法院对南通三建持有公司的股份 15,210,000 股进行了轮候冻结。
南通三建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