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71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