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发力锂离子电池 拟收购荣盛盟固利新能源68.38%股权

本次收购有助于公司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发展”)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持有的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68.38%股权。

盟固利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及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本次收购有助于公司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荣盛发展,股票代码:002146)自 202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3 年 6 月 9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经核查,公司认为标的公司盟固利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最晚将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荣盛控股持有的盟固利 68.38%股权。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资产重组事宜,达成初步意向,主要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乙方持有的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38%股权。
第二条双方坚持互利共赢、依法合规原则开展本次资产重组工作,具体合作方式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和交易安排进一步明确。
第三条因双方本次资产重组事宜可能构成关联交易,甲乙双方保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内外部决策、审批流程,确保合作事项符合上市监管要求,依法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将通过市场选择中介机构并组建工作团队开展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
第五条本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正式订立的重组协议书或其他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为准。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交易意向协议为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和条件由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