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嘉华东方与鼎耘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以 4.81 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万通发展 105,165,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发展”或“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于 2023 年 5月 30 日与鼎耘投资发展(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耘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 4.81 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万通发展 105,165,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前,嘉华控股持有万通发展 649,799,141 股,持股比例为 31.64%,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实施完成后,嘉华控股将持有万通发展544,633,865 股,持股比例将降至 26.5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鼎耘投资将持有万通发展 105,165,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2%,成为万通发展第四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