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首期发行人民币30亿元

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全额到账。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11 日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了首期发行,发行金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的范围内一次或多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处理与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所有事宜。

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处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处理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决策、中介机构选聘、申请、发行、上市等阶段相关事宜。

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经公司总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人民币 50 亿元中期票据并发行。

2018年 5 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中期票据注册的通知。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304 号),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的中期票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 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