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公佈,截至二零二三年八月末,本集团累计实现总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1,231.2亿元,合同销售面积727.6万平方米,八月单月实现总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130.0亿元,合同销售面积68.2万平方米;八月单月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85.2亿元,归属本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面积47.6万平方米。
截止二零二三年八月末,本集团累计实现经营性收入约人民币164.7亿元(含税金额约人民币175.5亿元);其中运营收入约人民币83.7亿元(含税金额约人民币89.6亿元),服务收入约人民币81.0亿(含税金额约人民币85.9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