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0日出具的(2023)冀05民初2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邢台旺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中融万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邢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邢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起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案由:公司因被告拖欠邢台开发区主干道景观提升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向公司履行支付工程款等款项的义务。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二支付工程款101,634,181.87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4,430,391.93元自2019年10月26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暂计至2023年9月11日为627,786.54元;83,317,534.24元自2020年9月26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暂计至2023年9月11日为8,756,672.85元;13,886,255.71元自2021年12月15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暂计至2023年9月11日为883,165.86元),暂共计为111,901,807.12元。
2.判令被告三、四对诉请第1项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3.本案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如有)由被告一、二、三、四承担。
上述费用暂合计为111,901,807.12元。
本次新增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1、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11,901,807.12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已在往期对相关工程款进行了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重大影响。
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告编号 2023-08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 411.7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