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近日收到了应诉通知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纠纷、商票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 21.98 亿元。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应诉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霸州市荣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二:廊坊嘉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三:永清荣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四:荣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2021 年 2 月 2 日,被告一和被告二作为共同还款人与原告签订了贷款合同,本金 2.8 亿元,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分别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原告起诉之日,原告认为各被告存在违约事项,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归还贷款本金 2.8 亿元、利息 1,400 万元、罚息 3,993 万元、复利总额 237 万元、违约金 2,534 万元,请求判令被告二、三、四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案件二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被告一: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益阳荣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三:沧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四:荣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五: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2020 年 8 月,被告各方和原告签订了债权转让的相关协议,涉及债权金额 5 亿元,被告一、被告二为共同债务人,被告三、四、五分别提供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2022 年 10 月,各方当事人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债务 3.5 亿元及相关补偿金 559 万元展期至 2023 年 8 月 12 日。近期,因原告认为被告五名下资产被案外人查封,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偿还债务本金 3.48 亿元、宽限补偿金 4,045.67 万元及相应的违约金,被告三、四、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纠纷、商票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 21.98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9.44%。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