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黄敏明女士(「黄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自的成员,自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黄女士之履歷详情载列如下:
黄敏明女士,49岁,于1999年获得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士学位。彼于2004年获得华盛顿州註册会计师资格,彼目前为美国註册会计师协会正式会员。黄女士于会计及企业融资行业拥有逾二十年经验。黄女士于1999在国际审计公司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开展其职业生涯。于2003年,黄女士加入御泰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并开展其于企业融资领域的职业生涯。于2004年8月至2011年7月期间,黄女士分别于尚融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前称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新加坡大华亚洲(香港)有限公司、麦格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及创越融资有限公司的投资银行或企业财务部门工作,当中彼为香港上市发行人参与多项收购、併购、首次公开发售、私有化及其他企业融资谘询工作。自2011年8月至2019年1月,黄女士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部上市发行人监管团队工作,主要负责监察上市发行人是否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于2019年1月,黄女士重新加入创越融资有限公司并担任企业财务部门董事,维持担任该职务直至2022年9月。黄女士现任保德国际发展企业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372)非执行董事。
黄女士已与本公司就其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订立一份委任函,任期由委任日期起计为期三年,惟彼仍须于获委任后本公司首个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重选连任,并随后按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条款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重选连任,以及离职。黄女士之委任函内订明,彼可向本公司收取每年520,000港元之董事袍金。该袍金乃参考黄女士于本公司的职务和权责以及现行市况及惯例而釐定。黄女士的董事袍金须每年由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核并将须由本公司股东于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黄女士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于委任黄女士后,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独立非执行董事谭振辉先生(主席)、罗耀荣先生及黄女士;薪酬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孔健岷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谭振辉先生(主席)、罗耀荣先生及黄女士组成;及提名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孔健岷先生(主席)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谭振辉先生、罗耀荣先生及黄女士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