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经营需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之全资子公司厦门鼎泰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和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6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万科”)以持有的鼎泰和公司100%股权为前述借款提供相应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前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已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于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低于人民币125亿元进行决策。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总裁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厦门鼎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4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503号2801室之一
注册资本:53,000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12,896,473.99元,负债总额372,435,736.41元,净资产440,460,737.58元;2023年1月-12月,营业收入77,494,961.99元,利润总额-3,578,620.06
元,净利润-2,419,959.56 元。
截止2024年4月30日,资产总额825,975,598.57元,负债总额375,117,939.23元,净资产450,857,659.34 元;2024 年1月-4月,营业收入17,820,888.21元,利润总额13,025,312.09
元,净利润10,396,921.76元。
截止目前,鼎泰和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或诉讼事项。根据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鼎泰和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鼎泰和公司在交通银行申请贷款6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厦门万科、公司已与交通银行分别就前述融资事项签订质押、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金额6亿元,担保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285.82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1.4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284.01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81 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478.05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