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市开发:高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20万元

即郭维成、张亮、杨宾、李永维、王垚、齐颖、孙迅、敬德久、张萍、赵泉、李岩、杨军、赵扬。

2024 年 7 月 11 日,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书面说明》,将于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即郭维成、张亮、杨宾、李永维、王垚、齐颖、孙迅、敬德久、张萍、赵泉、李岩、杨军、赵扬。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拟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3、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2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
9、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同时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