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结合“基金+基地”运营模式,扩展工业地产产业,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友好协商,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达成一致意见,在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签订了《江北新区智能智造产业园投资合同》。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该项目计划选址芜湖江北新区西湾园区,总用地约60亩,位于纬一路以南、凯诺电缆项目以东、纬二路以北区域,该项目建筑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化率≤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根据江北新区产业定位,项目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智算产业等方向招引落户企业,建设产业园。产业园全部投入运营后,规划年产值4亿元,可带动相关的人员就业。除上述合作内容外,该合作项目不涉及住宅类或商业类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对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模式以及后续合作等原则性、关键性问题尚需签署正式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在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也不会形成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若后续具体业务能够按计划顺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