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全资子公司京御地产拟与东方隆皓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乙方收购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40%股权,股权收购价款支付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前。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京御地产拟与东方隆皓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京御地产与东方隆皓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由京御地产以274,965.5万元股权收购价款受让东方隆皓持有的霸州前华40%的股权。

经公司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京御地产、霸州前华与东方隆皓签署《增资协议》,约定京御地产对霸州前华增资人民币11.5亿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东方隆皓向霸州前华增资25亿元,其中人民币13亿元计入霸州前华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霸州前华资本公积。上述增资完成后,东方隆皓持有霸州前华40%的股权(详见公司2017年4月28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7-136号公告)。

根据上述《增资协议》,东方隆皓向霸州前华实际增资25亿元,其中13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现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京御地产拟受让东方隆皓持有的霸州前华40%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系公司及京御地产与东方隆皓签订《增资协议》的后续事项,东方隆皓的增资推进了霸州前华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东方隆皓将不再持有霸州前华的股权,霸州前华将成为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