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泛海建设、东风公司已完成管理权移交,交易双方根据《协议书》相关约定,对过渡期间(自交易基准日至管理权移交日)由公司承担的下述事宜相关部分金额进行了结算。
(1)引起泛海建设权益变动的事宜(包括关联往来及费用);(2)与泛海建设后续经营无关的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新增的费用;(3)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东风公司签署的合同解除产生的费用;(4)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 1 号地项目承担的金融负债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等部分融资成本。
过渡期间,泛海建设新增应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往来款 11,178.94万元,加上过渡期间泛海建设房屋租赁合同新增的费用、东风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后应退还给东风公司的价款、东风公司部分融资成本等,共计 18,432.76 万元,上述款项在融创房地产应付武汉公司的第二笔款项中予以冲抵。
冲抵后,融创房地产应支付给武汉公司的第二笔款项为 358,170.38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创房地产已完成上述冲抵后款项的支付。至此,融创房地产已向武汉公司累计支付交易价款的 80%(含冲抵款项)。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