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光明房地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将向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5,100 万元,增资后占 51%股份,参与投资开发建设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新城QBJP2018-3(252)号地块,上述地块土地出让金为人民币 53764.944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按同比例支付上述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按同比例承担债务。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增资项目公司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新的综合型资源,进一步加大对全国重点准入城市的土地储备力度,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与整体经营需要,对于企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项目公司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上市公司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对公司未来影响尚无法准确预测,不存在新增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