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成都体投集团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申请。
近日成都体投集团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143 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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