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主动申请中国证监会中止对公司本次重组的审查,并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82296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已落实,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事宜的申请》。2019年 5 月 21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82296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恢复审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