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或“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启集团”)、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豪城”)、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建豪”)、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意”)、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棕枫”)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如下:
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收购东兴证券股份投资有限公司对广州豪城、广州新意、广州建豪、西藏棕枫四笔债权(债权本金共计116,945.89万元)并进行重组。杨树坪、粤泰控股、广州城启等关联公司对该重组债务进行担保。因该重组债务的质押股票低于约定预警线未补足保证金或补充质押股票,且逾期支付利息,长城资产向广州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依据执行证书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01执3124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粤泰控股、城启集团、广州豪城、广州建豪、西藏棕枫、广州新意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进行司法轮候冻结。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627,052,318股,其中限售股1,547,052,318股,非限售流通股80,000,000股。本次冻结股份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2.32%。加上本次冻结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1,627,052,31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发行股本的64.15%。
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长城资产收购东兴证券股份投资有限公司对广州豪城、广州新意、广州建豪、西藏棕枫四笔债权(债权本金共计116,945.89万元)并进行重组。杨树坪、粤泰控股、广州城启等关联公司对该重组债务进行担保。因该重组债务的质押股票于约定预警线未补足保证金或补充质押股票,且逾期支付利息,长城资产向广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依据执行证书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目前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此次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中,仍有1,547,052,318股暂时未上市流通;鉴于粤泰控股关联公司于2019年6月已与世茂集团下属公司就旗下江门银湖湾项目的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事宜签署了相关协议,目前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正积极与债权方协商达成还款计划和方案,从粤泰控股提供的相关信息判断,本次轮候冻结事项短期内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