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业恒基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

期限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公司近日获悉,关于烟台山高弘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 137,466,943 股无限售流通股和 61,911,737 股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期限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截至本公告日,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13,840,5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7%;天业集团累计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为 213,840,5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7%。

上述冻结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