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价异常波动 控股股东表示无重大事项

除上市公司已披露事项外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你公司发来的《关于公司股价异常的咨询函》,由于贵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经自查并征询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就问询事项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除上市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能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事项;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