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1212-02 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苏 01 民初 1506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轮候冻结已被解除。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2019 年 7 月 9 日,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 429,345,157股股份因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燕子矶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临2019-030 号《南京高科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次股份解除轮候冻结情况: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对南京燕子矶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借款的担保责任已解除,相关被轮候冻结的部分资产得到解冻。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处理其他担保及股份冻结相关事项,南京市政府仍在就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进行积极协调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