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签订6.57亿元商品房出售合同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甲方与乙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由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江场路 1401 弄 21 号 3 层、12-18 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16,282.96 平方米,上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651,318,400元(大写:陆亿伍仟壹佰叁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

本次签订重大合同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市江场路 1401 弄 21 号坐落于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园区是首个上海市云计算产业基地及上海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园区聚集了诸多大数据企业,具有强大的产业聚集优势。乙方及其上海两家下属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轨道交通通信集成测试”、“CMA、CRCC、CNALS 检测认证”等实验室,新址将为乙方加快科技创新和生产经营提供有力支撑。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会对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