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大连友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友谊合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合升”)所开发建设的壹品漫谷、壹品天城项目业主投诉、空置房物业费等原因,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友谊合升起诉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友谊合升承担相应费用合计2,174,718.71 元。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因大连友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友谊合升物业合同纠纷,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致使友谊合升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一审判决后,友谊合升不服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2019)辽 0204 民初 7996号民事判决,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19 辽 02 民终 9746 号),判令友谊合升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给付大连友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309,572.61 元后,双方当事人所诉争的债权债务关系清结,相互之间不再就争议主张权利。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友谊合升被冻结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目前,上述子公司银行账户均已全部解除冻结。
(二)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友谊合升的日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目前,随着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后续影响将得到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