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008 号公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1 元/股(含)。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2021-015 号公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2021-016 号公告)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依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