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公司尚未完成《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 11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1 年 3 月 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相关方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并组织回复。截至目前,由于《关注函》部分问题涉及事项正在进一步确认,同时需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尚未完成《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关注函》将延期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前对外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