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008 号公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1 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依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